2020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省级联网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临床用血减免平台,建立省级无偿献血者数据库、用血减免数据库,全面推行电子献血证,实现血站、用血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从省血液管理平台中直接获取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无偿献血信息,建立以“医疗机构减免为主,网络减免为辅”的区域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用血费用“一站式”减免模式。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是指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医疗机构住院输血后,于出院结算时可按《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直接减免相应的用血费用,让无偿献血者用血更加便利。
减免对象
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执行标准
根据《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
1.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合格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合格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捐献合格血液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用血减免相关材料
献血者本人用血:身份证,献血证。
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献血证,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或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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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杨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