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管理,表彰2011--2015年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导师,鼓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弘扬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管理水平。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2)指导的研究生曾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奖等;或本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学案例。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多的学术成果,有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4)积极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5)具有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在导师团队中起榜样作用,应为学术道德的典范、师德师风的楷模。
(6)无学术失范行为、无教学事故。
二、评选工作
1、填写《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撰写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附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获奖、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在教研室。
2、请各教研室于3月5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导师文本材料(各1份)报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xb4768@126.com.cn
3、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对各位导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步名单。
4、初步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学校审核后批准后,予以表彰。
5、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撤销对其的表彰并通报批评。
6、《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请登录我院网站——研究生教育自行下载。
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